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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买27万重病保,患癌症后保险公司瞒天

  • 来源:本站原创
  • 时间:2024/9/16 11:39:05

年2月28日

武先生为父亲投了三份重大疾病保障险,保额分别为2万、10万、15万,这份加起来一共有27万的保险当然很贵,每年缴纳的保费就要多元,而且缴费期限为20年。

不过《保险合同》规定:一旦被保险人出现可导致重残,或者死亡的多种重大疾病时,可按照保额获得%的赔付,保障期限为终身。

虽然这保险很贵,但保得是一个安心嘛,条例还是不错的。

但是,就在年3月武先生的父亲确诊癌症后,保险公司却很快单方面解除了合同。

武先生很不解,而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是:带病投保。

因为保险公司发现,在年2月13日至3月2日,武先生的父亲因脑梗死、脑基底动脉瘤、颈椎病等症状住院治疗,而此时正是武先生的投保时间。

基于这种情况,保险公司认为武先生是“带病投保”,所以取消了合同。但武先生说,他是在天津工作,家人为了不让他担心,也就没有告诉武先生父亲住院一事。

这件事看起来好像是谁说谁都有理,但是,我们必须看到一个事实:

为什么在让武先生买这么昂贵的保险的时候,保险公司不清楚担保人的情况,偏偏在担保人出事以后就立即跳出来说其之前就患病?

保险公司究竟是不知道真实情况,还是对一切早就了然于胸?保险先让你买了,事后你父亲病发,我们就知道你是“带病投保”。

这种说法,绝非空穴来风!武先生告诉记者:在洽谈保险合同一事的时候,保险业务员曾明确要求他不要承认既往病史!

先不谈保险该不该赔,这业务员简直就是利欲熏心!谁才是那个骗子?

更有意思的是,保险公司在单方面取消了合同以后,还从武先生的账户里扣了一年的保费。这是骗子吗?不,这简直是强盗!

于是,武先生父亲把保险公司告上法院,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额赔偿27万元。

而法院最终判保险公司败诉,向武先生父亲支付保险赔付共27万元。




本文编辑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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